您当前的位置:中国公益在线公益正文

三人为表达改过自新湖边弃拖鞋衣服被疑溺水!致浪费大量资源搜救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9-07-30 17:02:12  阅读:862+ 来源:自媒体 作者:南方都市报

原标题:三人为表达改过自新湖边弃拖鞋衣服被疑溺水!致浪费大量资源搜救

  7月29日,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,7月27日12时许,高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,“在双海湖东岸发现有三双拖鞋、衣服等物品,怀疑有人溺水。”随后,高唐县公安局启动溺水警情应急处置预案,组织开展打捞搜救工作。经查,湖边发现的拖鞋、衣服等物品为黄某、张某、肖某为表达改过自新之意遗弃。虽然黄某、张某、肖某等人的上述行为不构成违法,但却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。目前,警方已对三人进行批评教育。

通报称,7月27日12时许,高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,“在双海湖东岸发现有三双拖鞋、衣服等物品,怀疑有人溺水。”高唐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溺水警情应急处置预案,组织鱼邱湖派出所联合消防部门,以及社会公益救援组织,开展打捞搜救工作。同时,组织刑警、合成作战等警种开展深入调查。当日17时许,高唐警方接到一群众电话,称湖边发现的拖鞋、衣服等物品是他们遗弃的。

经查,7月2日,黄某、张某、肖某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拘留,7月2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。当晚,三人相约到双海湖游泳,之后,三人换上新衣服,将旧衣服、拖鞋遗弃在岸边后离开,表达告别过去、改过自新之意。

通报介绍,黄某、张某、肖某等人的上述行为,虽然不构成违法,但却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,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恐慌和担忧。警方已对三人进行批评教育,三人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。

当地警方提醒,公民的社会活动不但要守法,还要遵守社会公德,遇事需三思而后行,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,人人有责。

采写:南都实习记者 陈晓璇

责任编辑:

【免责声明】: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本网站无关。本网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原创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